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套机械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项目概要:慈溪市
龙山汽配有限公司创建于1992年,是一家以生产汽车零配件为主体的私营企业。公司现有厂区位于329国道旁慈溪市龙山镇金岙村,主要为冲压、成型、五金加工、超声波清洗及抛光清洗,现有实施的项目为“年产15000万件电控系统和700万件汽车安全零部件系统生产线技改项目”。企业拟选址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三期区块,新购置土地105亩,总投资28350万元,建筑面积共112601m
2,将
龙山汽配老厂区超声波清洗流水线1条、滚筒抛光机1台、包括89台冲床在内的若干机加工设备等搬迁至新厂区,此外新增全自动电镀线3条(全自动挂镀锌线1条、全自动挂镀锌镍线1条、全自动滚镀锌锌镍线1条)、自动磷化线2条、自动陶化线2条、自动喷塑线3条、自动磷化电泳线1条及若干机加工设备。本项目各表面处理线均为公司汽配产品配套服务,不对外加工。
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共分为4大系列产品,包括电控系统系列、启动机系列、门窗系列和喇叭系列。主要生产工艺根据不同产品共10种,具体为:①原材料—冲压成型—抛光—全检包装,②原材料—全工位成型—超声波清洗/磷化—喷塑—喷塑固化—全检包装,③原材料—冷镦—退火—抛丸—磷化—冷挤压—数控成型—入库,④原材料—下料—冲压成型—磷化—干燥—喷塑—固化—入库,⑤原材料—冷镦—退火—抛丸—磷化—冷挤压—数控成型—打孔—铣边、磨外圆—电镀—入库,⑥原材料—下料—冲压成型—陶化—干燥—喷塑—固化—入库,⑦原材料—下料—冲压成型—电泳—入库,⑧原材料—冷镦—车、磨外圆—数控成型—精磨—磨外圆—电镀—入库,⑨原材料—下料—冲压成型—电镀—组装—注塑—修边—粉碎—检验—入库,⑩原材料—下料—冲压成型—组装—注塑—修边—粉碎—检验—入库。
产污环节概述:施工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营运期主要影响是废水(电镀废水、其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冷镦废气、热处理废气、抛丸粉尘、磷化及陶化酸洗废气、喷塑粉尘、喷塑固化废气、电泳废气、电镀废气(包括酸洗废气、活化废气、退镀废气、出光废气)、打磨粉尘、喷漆废气、烤漆废气、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热洁炉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机油挥发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等)、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以及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表所示:
污染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排放去向 |
大气污染物 |
酸洗废气 |
盐酸雾 |
在酸洗槽两侧设置侧吸风收集装置,废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入大气 |
喷塑粉尘 |
粉尘 |
喷塑设备自带滤筒回收装置对塑粉进行捕集回收重复使用,粉尘废气通过脉冲滤筒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
喷塑固化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 |
冷镦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车间通风(每台冷镦设备上安装电子式油雾收集器,收集处理后集中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
退火炉废气 |
油雾 |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 |
抛丸粉尘 |
粉尘 |
通过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
电镀废气 |
盐酸雾 |
酸碱废气采用填料喷淋塔处理,以10%的碳酸钠溶液作为吸收液,氯化氢设计净化效率>95%,氮氧化合物设计净化效率不低于70%,废气经过净化后再经除雾板脱除水雾由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
氮氧化物 |
装置区无组织排放 |
电镀线全线U型封闭,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加强电镀车间通风。 |
电泳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打磨粉尘 |
粉尘 |
收集后经低压脉冲滤筒除尘器进行除尘,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注塑废气 |
非甲烷总烃、恶臭 |
加强车间机械通排风 |
粉碎粉尘 |
粉尘 |
工作时粉碎机保持封闭状态,以防止粉尘逸散,并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等措施 |
热洁炉废气 |
SO2、NOX、烟尘、非甲烷总烃 |
废气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SO2、NOX、烟尘 |
废气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 |
机油挥发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车间通风 |
食堂油烟 |
油烟 |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
水污染物 |
电镀废水 |
含油废水 |
pH、COD、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 |
根据废水不同性质,电镀废水分为4路管线,为含油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以及含铬废水,同时设中水回用管3路,应急管2路。4类电镀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生化处理系统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废水分质60%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40%处理达标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 |
通过管网纳入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十塘横江。 |
综合废水 |
pH、COD、氨氮、总氮、总磷、Fe、Zn |
含铬废水 |
pH、COD、Cr3+ |
含镍废水 |
pH、COD、Ni |
抛光废水 |
pH、COD、SS、石油类、总磷 |
进入非电镀废水处理系统通过混凝沉淀+气浮+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50%回用于生产,50%浓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
超声波清洗废水 |
COD、SS、石油类 |
磷化废水 |
pH、COD、SS、总磷、石油类、总铁、总锌 |
电泳废水 |
pH、COD、SS、总磷、石油类、总铁、总锌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NH3-N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
固体废物 |
机加工 |
金属边角料 |
外售综合利用 |
妥善处理 |
磷化、陶化、电泳 |
槽渣 |
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抛丸 |
废钢砂 |
外售综合利用 |
电镀 |
镀槽槽渣及废槽液 |
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磨加工 |
磨泥 |
振动抛光 |
废石子 |
模具制造、机加工 |
废切削液 |
擦拭设备 |
含油抹布 |
机器日常维护 |
废机械油 |
各药剂使用 |
废包装材料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电镀废水处理 |
电镀污泥 |
电镀废水处理 |
废过滤介质 |
一般废水处理 |
其他污泥 |
日常生活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噪声 |
(1)采用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2)针对不同设备分别采取基础、结构减震,消声等措施。 |
达标排放 |
地下水及土壤 |
(1)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2)各污水收集管线采用明管套明沟或架空管廊收集,明沟/管廊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与事故收集池连通并有一定坡度,一旦发生管道泄漏,泄漏的废水可自流导入事故收集池。 |
事故风险 |
(1)设计中采取合理有效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2)制定操作规范,并加强管理;(3)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池,不小于12h事故废水收集池。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以纳入现有污水收集系统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企业处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严禁随意丢弃、堆放,影响景观。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委托环保部门收集处理。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其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产生的污染在可控范围内,一旦施工结束,其影响随之消失。
营运期:①大气环境:通过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达标,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议本项目电镀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建议有关部门在以后进行周边地块开发时,在防护区域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点。②地表水环境:本项目雨污分流,根据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废水分质分流处理后,纳管外排废水符合相关标准且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收本项目的废水,废水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进入十塘横江,故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③地下水环境:本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不向地下水环境排放废水,故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只可能发生在非正常排放情景。本项目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设施工作,同时做好厂内污水处理收集处理系统防腐、防渗、防沉降及厂区地面硬化防渗,废水收集管线全部采用架空管道,加强固废堆场和表面处理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将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区域地下水水质降级。④声环境: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厂界隔声设计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投产后各厂界昼夜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④固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⑤风险影响:本项目生产涉及剧毒物质及一般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主要存在泄漏的风险,但在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很小。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厂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四、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根据《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8220029),属重点管控单元,项目的建设符合其管控要求;选址符合当地有关规划和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报告书简本,可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评信息发布后,将开始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活动。对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慈溪市
龙山汽配有限公司 联系人:励工 联系电话:0574-63973178
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55000312
发布单位:慈溪市龙山汽配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